改革后,你的个税这样算!
8月27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(草案)》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(草案)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(草案)》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费用的规定;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规定;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。
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,本次会议还有两部新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分别是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和耕地占用税法草案。由于两个税种税制要素基本合理,运行比较稳定,因此按照税制平移思路,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,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,并对个别征税事项作出相应调整。